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

关于刘丽杰被控“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”案的公开信:没有辩护人到庭的审判是一场极其严重的司法事故

 佳木斯市人大常委会:

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:

我们是刘丽杰被控“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”案的律师辩护人、亲友辩护人和控告代理人,我们惊闻:在没有辩护人参与的情况下,2021年11月17日,佳木斯向阳区人民法院对刘丽杰做出了一审判决。

刘丽杰聘请了执业律师和朋友作为其共同辩护人,在该案庭审前后,执业律师和亲友辩护人多次递交了合法手续,刘丽杰本人需要辩护人的意愿非常明确;

2021年10月12日,因为开庭冲突,刘丽杰的律师向向阳区人民法院递交延期审理申请、以及其他案件开庭通知,宋涛为审判长的合议庭置之不理,强行推进庭审至结束。

并且,宋涛作为刑事法官,公然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亲友辩护人的规定,自我扩权,滥权解释,违法要求刘丽杰的亲友辩护人提供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;

在庭审全部结束之后,2021年11月16日,宋涛为审判长的合议庭再次对刘丽杰案重新开庭审理,完全把法庭审理当作儿戏。

宪法规定,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,为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,刑法扩大了被告人辩护人的范围。刑事诉讼法对剥夺或限制被告人辩护权的审判,是撤销判决的充分条件;

2017年,《最高人民法院、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》,进一步强调了保障辩护人在刑事审判中的作用。

向阳区人民法院宋涛为审判长的合议庭,在被告人多次要求辩护人、辩护人多次交涉的情况下仍然推进庭审、做出判决。是对宪法、对刑法、刑事诉讼法的关于被告人辩护权的公然违反,是对最高法《加强辩护人作用通知》的公然蔑视。作为法院来讲,这是一起极其严重的司法审判事故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          

刘丽杰辩护律师:彭鹏

亲友辩护人: 王宇 、谢燕益

刘丽杰控告代理人:王全璋 包龙军 任全牛

2021年11月22日

来源:维权网

公民权利网地址:http://www.cncivilrights.com/letter/4710.html